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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是次撞船事件,令各界關注到在濃霧下行駛如何確保安全的問題。航海專家指出,一般噴射船都設有先進的雷達裝置,可偵測20至40海里範圍內的海面情況。但船長一般只會觀察1.5海里內的狀況,其副手則負責觀察3海里內的動靜,一旦兩艘噴射船均以全速行駛,船長未必來得及反應,兩者會於1.1分鐘內相撞。
高速行駛閃避不及
香港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表示,現今的雷達裝置可偵測20至40海里內的船隻或物件。為確保航道沒有偏差,船長只會觀察1.5海里內的情況,而副手則觀察3海里內的狀況,「1海里已經好遠!不用看幾十海里。」但當兩艘噴射船也以高速行駛,即使被雷達偵測到也可能沒有足夠時間讓船長避開。
但他強調,夜間航行的船長及船員都需要經過訓練及考核,而且當中大部分夜航人員都具豐富經驗,由日間轉到夜間工作。船員分工清晰,包括船長、大副、夜航員和輪機長,船長全程負責掌舵;大副就負責監察雷達的屏幕;夜航員則透過夜航器的紅外線留意有沒有垃圾和大型的物品在海面漂浮;而輪機長就負責通訊和監察航程的運作,如遇到突發事情會向全體船員匯報,交由船長作最後決定。如有需要,船長會按照雷達數據、航行時的視野及當時船隻身處的環境作出調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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