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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裁判官早前批准暫緩「民間電台」一案裁決,讓政府覆核上訴,政府周四傍晚到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但直至昨日,政府才補回正式入稟狀,禁制有關行為。
律政司入稟控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梁國雄,要求法庭按《電訊條例》禁止各人成立及持有任何通訊設施、作出廣播等。
政府於周四成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6名被告開咪,惟民間電台仍無視法庭命令,於當晚與6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繼續於旺角行人專用區開咪,廣播了個多小時,至晚上8時15分才結束。於電台廣播期間,曾有一名法庭執達主任向他們送達一份法庭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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