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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北京晚報》13日消息:從汕頭選購設備到開設工廠,一犯罪團伙在短短3月內竟瘋狂印假鈔近3億元。廣東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這起偽造貨幣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偉平、羅某金、陳某鋒、李某華四被告人被判犯偽造貨幣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
四人均涉多起造假幣案
2007年3月,被告人張偉平待來到汕頭選購印刷機、曬版機、切紙機等印機器。同年3月中旬,將機器運至惠來縣東隴鎮寄隴村「南海觀音寺」旁一處安裝調試好機器後,便開印假鈔。
揭陽中法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偉平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額28,700萬元,分贓款70,000元;被告人羅某金參與偽造貨幣3宗,偽造貨幣數額21,500萬元,分贓款60,000元;被告人陳某鋒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額28,700萬元,分贓款6,000元;被告人李某華參與偽造貨幣4宗,偽造貨幣數額28,700萬元,分贓款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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