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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前市委書記陳良宇成為2007年7大落馬貪官之首。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14日電】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2008年中國檢察部門的工作重點已經明確,包括突出查辦大案要案;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犯罪案件,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犯罪案件;集中查辦群眾反應強烈、案件多發的行業和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消息人士強調,檢察機關將工作重點集中在官場,是由於2007年被掀翻的7名省部級高官令中央進一步下決心加大反腐力度,以回應人民對高官貪腐的強烈不滿。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的權威統計顯示,全國檢察機關這一期間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178,405件207,935人,其中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案件34,939件,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790人。其中大案、要案比例分別從2003年的46.8%和6.3%,上升為2006年的54.2%和6.8%,2007年1至11月的58.1%和6.5%。
腐敗現象 短期仍難消除
記者獲悉,自2003年以來,經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被判決有罪的確切統計人數為:2003年15,278人,2004年23,919人,2005年25,280人,2006年25,654人,2007年1至11月為23,144人。
為此,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士對當前反腐倡廉形勢的研判是﹕「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在短期內難以消除,反腐倡廉形勢仍然嚴峻;職務犯罪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還比較嚴重,並且呈現新的特點和趨勢;大案要案時有發生,涉案金額越來越大,一些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上下聯手、內外勾結和跨地區犯罪增多,犯罪的智能化和隱蔽性增強,防範、發現和查處職務犯罪的難度加大。」
在這種情況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告誡各級檢察機關,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要求全國檢察機關在當前乃至以後一個時期內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力度。
加強舉報 拓寬線索渠道
記者獲悉,檢察機關在2008年還將採取如下措施:加強舉報工作,健全鼓勵群眾實名舉報的制度;建立與有關部門信息交流機制,拓寬案件線索渠道;完善初查制度,加強科技手段在偵查工作中的運用,規範證據收集標準和取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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