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控民間電台藐視法庭 原訟庭接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16]
放大圖片

 ■反對派的劉慧卿及李永達等,出席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活動。資料圖片

 【本報訊】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原訟法庭已批予許可,准許律政司司長就民間電台無牌廣播禁制令一事,對若干受禁制令約束的人,包括禁制令指明的被告人,展開處理干犯藐視法庭罪的法律程序。

 根據相關的法院規則,律政司須於14日內向法庭呈交動議通知書,並把該通知書送交予上述可能涉及干犯藐視法庭罪的人士。有關聆訊的日期尚待決定。

 律政司上星期六向法院提交文件,對民間電台展開干犯藐視法庭罪的法律程序,亦考慮是否檢控參與廣播的人士。

 涉嫌參與「非法廣播」的,除民間電台多名負責人外,還包括6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包括劉慧卿、李永達、梁國雄、陳偉業、李卓人及張超雄。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