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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眼科及視覺科學學系林順潮教授表示,並非所有人都可以接受激光矯視手術。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陳卓棟)對受近視困擾的人而言,激光矯視手術是擺脫「四眼」的好方法。但該療法並非人人合適,眼睛太小就難以進行;即使手術完成,也要承擔後遺症風險。消委會表示,過去兩年,共收到6宗激光矯視的投訴,其中就有小眼睛和後遺症的案例,事主曾向醫院追討費用,但未能如願。
其中一例個案,方先生在2006年2月到某私家醫院花800元檢查眼晴,並預約激光矯視。但手術當天,醫生指他的眼睛太小,無法放下擴大眼皮的儀器,未能進行手術。方先生回家後發現眼睛紅腫,疑為先前強行擴大眼皮放下儀器,導致微絲血管爆裂。他向有關私家醫院投訴,並要求退回檢查費。
無法放儀器擴大眼皮
另外,有患者投訴進行手術後視力問題未能解決,眼睛更出現重影情況,未能達到預期效果,要求醫療機構退回全部手術費用作賠償。
中大眼科及視覺科學學系林順潮教授表示,除眼睛細小以外,患有急性結膜炎、青光眼、乾眼症、白內障等眼疾的人士,亦可能不適合接受激光矯視。而手術之後也有機會出現角膜瓣不規則生長炫光、鬼影、眼乾、重影等後遺症,嚴重的甚至造成角膜細菌潰瘍及溶解。林順潮教授提醒消費者,應在接受手術前多了解激光矯視的資料,並與主診醫生就相關問題進行溝通,避免因誤解而出現爭拗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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