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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稱言論自由與非法廣播不能混為一談。 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高等法院今日會就應否延續有關民間電台的禁制令展開聆訊。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強調,言論自由是香港不能動搖的核心價值,但不要把言論自由及非法廣播混為一談,而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完全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且以公眾利益作依歸,特區政府不能在香港這個重視法律法治的社會中,接受有人漠視法律,所以一定要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維護公眾利益。
法治社會 不容漠視法律
有反對派議員在昨日舉行的行政長官答問會上稱,民間電台被政府以電訊條例檢控,要求當局交代會否檢討和修訂「過時的電訊條例」,開放大氣電波,又指律政司向法院申請禁制令是「輸打贏要」,意在「打壓言論自由」。
曾蔭權在回應時表明,由於高等法院今日會就應否延續禁制令展開聆訊,故他不會具體評論有關個案,但強調香港言論自由不亞於任何一個最先進的民主國家或地區,言論自由也是特區政府及香港人的基本價值觀,其重要性不能動搖。不過,不應把言論自由及非法廣播混為一談,特別是非法廣播會影響警方、消防、民航、懲教所等的緊急通訊,「若人人仿效(民間電台)搞電台,會有甚麼情況出現?」故特區政府必須防止濫用非法廣播:「若刑事懲罰是不足,會用其他手段,例如法庭禁制令的方法及民事方法來補救。」
針對法例檢討,曾蔭權坦言,任何法律都要與時並進,「若有需要的話我們一定會檢討,執行有效時要繼續使用。」又指香港FM電台頻譜已完全安排出去,當局不覺得有急需做進一步開放大氣電波的工作,如果有數碼化的時候,政府一定會整體檢討。
公營廣播服務報告押後
另外,政府原定本月29日向立法會提交公營廣播服務檢討諮詢文件,曾蔭權透露,有關香港電台問題相當敏感及爭議性大,政府要小心處理,認真研究如何諮詢。他相信沒有人希望急於處理,據了解,政府稍後會正式向立法會提出,在該次會議中剔除相關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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