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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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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暫收口 4.20前網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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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間電台成員曾健成承諾,4月20日前只在網上廣播。本報記者 彭子文攝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高等法院將於今日就律政司要求延長對民間電台禁制令的申請作出裁決。已經遭法庭批准進入藐視法庭罪檢控司法程序的民間電台發起人曾健成稱,由即日開始至4月20日,暫時不會佔用大氣電波播放節目,只會繼續透過其網上頻道,每天播放一個小時的節目。他聲稱,是次民間電台已經釋出善意,希望當局能夠盡速表態,修改現行的電訊條例。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由於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因此不便評論。

 曾健成昨日在記者會上稱,上次的禁制令有效期於上周四(17日)便結束,高等法院今天才作出裁決,這兩天可以稱得上為真空期,可以恢復啟播,但他們並非挑戰禁制令,只認為電訊條例已經過時,有必要作出修改,故此會以4月20日為期限,暫時不會佔用大氣電波102.8,而102.8.org網上頻道就會繼續運作,播放節目。

若未獲交代 擬捲土重來

 他說,若政府在期限前,仍不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電訊條例的草案,又或者清楚交代修例時間表,民間電台會繼續為公民抗命,重開民間電台,透過大氣電波廣播與政府抗衡,電台已經準備了數個每個有25w的發射盒,一旦政府不理會時,便會與數名民間電台義工,一起爬上獅子山上擺放發射盒,到時維港兩岸、沙田等地均能收聽得到節目。

 另外,他批評政府以民間電台聆訊未完成為藉口,延遲公布公共廣播服務的諮詢報告。

 民間電台於05年開始啟播,電台負責人曾健成、「長毛」梁國雄等5人及一間公司06年被票控無牌廣播。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游德康於本月8日裁定《電訊條例》的發牌機制「違憲」,但同時批准在控方申請上訴期間,暫緩「違憲」及撤銷傳票的命令。

已被控藐視法庭罪

由於民間電台負責人聲言會繼續公開廣播,律政司即於10日向高院申請禁制繼續開咪的命令,獲法官馮驊批出禁制令,然而電台仍於當晚在旺角開咪﹔律政司隨後於12日向高院申請處理各人違反禁制令的藐視法庭聆訊。高院法官夏正民於周五決定,將判決押後至今日宣判,惟暫時沒有延長禁制令限期,使民間電台在周六、日兩天涉及的廣播行為不會受禁制令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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