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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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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霆案 檢方將查銀行是否失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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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據 《東方早報》22日消息:許霆(見圖)惡意取款案辯護律師吳義春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學軍將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一下本案中銀行內部是否有失職瀆職的行為。而吳義春自己亦將繼續為許霆作無罪辯護。

 很多人將爭議焦點放在許霆是否有罪上,卻忽視了銀行。

 有網友評論,許霆在ATM上取款是否屬於盜竊?ATM是銀行內部為了減少費用開支而取代工作人員的智能機器,銀行有責任和義務為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務,銀行讓ATM「獨自營業」,說明銀行對ATM的安全性是自信的,並和客戶簽訂了銀行卡使用協議。

網友:爭議忽視了銀行

 但是在許霆案中,銀行沒有發現ATM故障,導致許霆按照協議持卡交易時出錯。這種錯誤有可能吞掉或少付客戶的錢,甚至是向客戶付出假幣,也有可能是多付客戶錢。如果多取了錢就視為盜竊,那麼ATM吞卡或少付了錢客戶能否起訴銀行搶劫呢?吳義春介紹,他們接觸了很多的案件,一般的情況下,ATM的管理當天晚上出了問題,第二天就可以發現了,但銀行卡裡原本只有170多元的許霆,在2006年4月21日通過ATM機取款171次後,一共取出了17.5萬元,直到24日,銀行才發現ATM機異常。

 據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學軍「將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一下銀行內部是否有失職瀆職的行為,這樣就體現法律的公平性」。

辯護律師:需綜合考慮

 吳義春表示,「檢察系統對此事也是很關注的,從各個方面與我們有所接觸,也想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不管是銀行的問題還是其他方面都要綜合地考慮,畢竟案件是公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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