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死後捐出器官遺愛人間,這願望原來可以是奢望。一名蛛網膜血管瘤爆破的男病人,經4天搶救後延至上周三不治,其家屬傷心之餘仍決定捐出死者的器官,以延續他人生命,惟瑪麗醫院拒絕有關器官捐贈,惹來家屬不滿。該院發言人昨解釋,醫生因懷疑死者受到細菌感染,所以其身體組織包括眼角膜及皮膚在內,也不適合捐贈。
病人鄧先生於本月5日下午,因突然暈倒,送到瑪麗醫院求治,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期間,病人四肢已失去自主活動能力,院方其後確定病人出現蛛網膜血管瘤爆破,情況嚴重,需靠機器輔助呼吸,病人延至本月9日逝世。
遺屬批評浪費器官
死者親妹鄧小姐昨於電台節目表示,鄧先生離世大約5分鐘,她與家屬已決定捐出死者的器官,讓他遺愛人間,惟院方醫護以「太遲,事前沒有準備」為由,作出拒絕。鄧小姐不滿地稱,她的哥哥在4天搶救期間,院方一直沒有提及捐贈器官一事,「有用的器官都浪費掉。」
瑪麗醫院發言人回應本報表示,由於死者在本月9日上午開始,血壓下降至很低度數,心跳極為紊亂,以致主要器官如心臟、肝臟、腎臟、骨骼等均不適合作移植用途,加上死者有發燒,白血球的讀數很高,醫生懷疑他受到細菌感染,所以其身體組織包括眼角膜及皮膚在內,也不適合捐贈。
發言人強調,今次事件並不涉及浪費器官,但對於護士未有向鄧先生家屬詳細解釋不接納器官原因,則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