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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范錫明表示,會提醒同事回覆保險公司查詢死亡案件中死者死因時,避免加入個人評論。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警隊一名高級督察就一宗有人從高處墮下的死亡案件,回覆保險公司查詢死者死因時,竟「手多多」寫下個人意見,稱相信死者「是自殺身亡」,結果死者家屬無法成功向保險公司索償,遂向警隊投訴。投訴警察科證實該高級督察違反《警察程序手冊》,已對其訓諭,警監會則建議警方汲取事件經驗。此外,警隊投訴警察科去年共接獲2,569宗投訴,較前年微升2.3%。
擅自填死者自殺被投訴
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及警隊代表昨午舉行會議,討論一宗投訴警方不當回覆保險公司查詢死因。個案投訴人的兄長從寓所家中墮下平台死亡,死因裁判官根據資料指示毋須調查死者死因及提交死亡報告,警方認為死者死因無可疑,終止調查,結果亦未證實死者是自殺,其中一名警員將調查結果轉告死者親屬,但無記錄時間及曾聯絡的人士姓名。
由於死者生前購買保險,他的家屬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其中兩間保險公司向負責案件的警區雜項調查小隊查詢死者死因是否牽涉自殺。其後該隊一名高級督察作出書面回覆卻「手多多」,寫明死者在死前一天曾致電前僱主,表示因工作壓力感到不開心及「相信死者從寓所躍下,自殺身亡」,又於信中披露僱主的姓名及年齡。
保險公司最後以死者死於自殺,拒絕賠償,投訴人認為該高級督察在信中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令他們無法得到賠償,是疏忽職守。警察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范錫明表示,涉案高級督察的做法是違反《警察程序手冊》規定,警隊已對其作出訓諭,「我們會提醒同事將來回覆類似的保險公司信件時,避免加入個人判斷,要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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