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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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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控制大型超市提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26]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廣州25日電】從本月24日起,廣州的好又多、百佳、萬佳等大型連鎖超市和多家糧、油、肉、蛋和煤氣商家,如果要調高商品價格,就必須到物價部門備案。廣州市物價局正式實施對部分重要商品和企業臨時價格干預的措施,首批被「干預」的16家企業如惡性提價,將被責令恢復原價或降低調價幅度。

 據介紹,廣州市物價局此次實行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範圍,包括糧、油、豬肉及其製品、乳品、雞蛋、瓶裝氣等重要商品與服務。而與之相關、在市場交易量較大或具有一定影響的批發企業,以及銷售量大、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大中型超市和連鎖商店均被列入首批實行調價備案的企業中。

違規企業可罰100萬元

 按照此規定,首批16家被列入調價備案的企業如一次調高價格4%(含4%)以上的;或10日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6%(含6%)以上的;或30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10%(含10%)以上的,應當在調價實施後24小時內將調價書面報告送達當地物價部門。

 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廣州市物價局對備案價格有異議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備案企業,並責令備案企業恢復原價或者降低調價幅度。同時,他也強調,如果企業經營者出現未按規定履行備案程序、不執行價格主管部門作出的不予提價、降低提價幅度或者標準等情況,以及有散佈謠言、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的,最高可罰100萬元。

 邱億通表示,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是為了直接遏制企業的不合理漲價,對於因成本增加和供求關係變化導致的企業合理調價,政府不會干預。他透露,在價格顯著上漲的情形消失後,將及時解除價格干預措施,但也不排除在必要時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實行調價備案的企業及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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