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發生壓力煲爆炸傷人意外的荃灣中心外貌。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上世紀60年代出現的高壓煲,也叫壓力鍋,其以烹飪時間短、味道好,流行至今,惟其利用高壓烹飪特點,亦導致不少意外發生,消委會亦曾在《選擇月刊》中指出,大多「爆煲」意外均使用不當,包括放入過量食物,以致堵塞排氣孔有關,並提醒消費者,煲內須預留足夠空間容納蒸汽及防止食物阻塞壓力調節器和安全閥運作。
揭蓋先降壓 可防燙傷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使用壓力煲前必須確保排氣孔暢通、安全閥運作正常,煲蓋膠圈是否硬化或變形等;同時,避免放入過多材料,尤其是會脹大的豆和米類;當壓力煲發出「嘶嘶」響聲,即表示煲內高熱下已產生高壓,需透過排氣孔減壓,排走多餘的熱氣,此時安全閥亦應啟動排氣,確保煲內壓力不會超出規定;另在開蓋前,亦必須確保降壓,令煲內壓力完全降低後才開蓋,而在降壓過程中,慎防溢出的蒸汽燙傷身體。
鑑於高壓煲在明火高溫高壓的烹飪方式下,存有先天性的安全隱患,因而近年市面開始流行一種新型、集高壓鍋與電飯煲功能於一體的電壓力煲,當中採用更多安全技術,包括以動態外鍋技術,必要時使內鍋下沉,從而實現極限環形泄壓等,以增加使用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