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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明前助理陳惠達涉向選舉事務處提交3張共10,475元的假印刷單。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的前助理陳惠達,涉於03年參選油塘區議員落敗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時,遞交3張共10,475元的假印刷單,他昨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開審。控方傳召印刷公司經理和職員,他們均分辨出被告的單屬假,因為當時公司利用財務會計系統軟件列印單據,預設的串錯字也不能更改,相反被告的單據串法無誤,不過控辯雙方承認被告並無得益。
疑無串錯字遭踢爆
涉案的保諾時網上印刷公司前經理何良權(譯音)作供指,被告陳惠達(26歲)的單據上印有橫線,加上單上的「Official receipt」串法正確,但何指其公司列印單據使用的系統是預設軟件,就如微軟視窗軟件一樣不能自行更改當中的預設,所以儘管其公司單上的「Official」串錯也無法更改,更莫說要加上橫線,所以「當時既電腦系統雁禶|出咁既收據,肯定唔係公司系統出到的」。
他又曾要求軟件公司在發票上加上廣告宣傳但遭拒絕,但被告的單就「係電腦都出到,係咪公司有人出就唔肯定」,他又指曾向客人提供附有公司信頭的信紙,「佢瓊拎鰼i紙,係唔會諗到佢瓊做衰野」。而公司的另一位職員王玉秋(譯音)亦憑「Official」一字認出被告的單據不屬公司出品。
王指03年正於選舉期間,被告曾提出分單,但由於王太過忙碌,沒有時間重新開單就將有信頭的信紙交予被告,「我就咁叫佢v,(信紙)就咁放陲蛂v。
電腦內發現假單檔案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03年12月24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時,附上3張分別為3,400、5,475和1,600元的印刷單,後兩者的單編號一樣,另外被告亦在假單上串錯「invoice」一字,但印刷公司就串得正確。
其後廉署在他住宅搜出45張印有保諾時信頭的空白信紙,並在其電腦發現3張假單檔案。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參選人必須在申報書中列明選舉開支和捐贈,並附有開支超過100元以上發票及收據,開支亦規定限制在48,000元內。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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