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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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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3子彈 警長輕判社服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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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一名油麻地警署警長於11年前,在射擊練習時留下3粒子彈,於是將它藏在家中,早前其寓所遭廉署搜查,發現該些子彈及4粒「偉哥」等;涉案已停職的警署警長早前承認各一項無牌藏有彈藥及藏有違禁藥品的罪名,昨被輕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和罰款1千元。

 1976年加入警隊的被告狄勇(52歲)(見圖),服務警隊32年。法官判刑時形容,被告非法收藏子彈之舉為「一失足成千古恨」,愚蠢至極。雖然被告並沒有明確計劃和犯罪意圖,但無牌藏有彈藥為嚴重罪行,一旦犯上要負上責任,但考慮被告一直在警隊中表現良好,犯罪明顯與其一貫行為不同,遂按照特別情況予以輕判。

 辯方稱,1996年被告在一次警方射擊練習中,暗中將3發尚未開出的實彈帶走私藏家中留念。被告除了收藏子彈,還私藏了他本人任軍裝和探員時曾用過的警員記事簿,及在香港槍會購入的手銬等。

 案情透露,廉署人員於去年6月13日到被告位於葵涌葵馥苑樂葵樓的寓所內進行搜查,在被告房間內發現3發實彈、4粒「偉哥」及一套手銬連鎖匙和皮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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