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南方網31日報道:深圳某公司一名普通職員辭職,人事部竟要他找39名各部門負責人簽字才能離開。他跑了4天還未找到一半人。
兩個月前,馮先生應聘到總部在深圳龍崗區的某知名公司,後因個人原因,24日他向人事部提出辭工,對方給了他有6張紙的辭工單,讓其按照單上所列找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
他一看即傻眼了,「這些部門多不在一起,有坪山、葵涌、寶龍等,其中坪山要找兩個部門簽字,走路到第一個部門要10分鐘,到第二個部門又要走20分鐘。辦完這邊又要坐3個小時車到葵涌,折騰完了還要轉車1個小時才能到寶龍。」更令他氣憤的是,「由於個別部門職責劃分不明確,令得他經常來回跑冤枉路。」
公司說已簡化手續
跑了4天,他還未找到一半人簽字。這個月20多天的薪金沒拿到反倒貼了40多元車費,原先訂了票的火車又到時間了。「都說找工難,沒想到我一個普通職員辭工也這麼難。」他說。
對此,該公司人事部李小姐稱,「如果說複雜也不算,每間公司都一樣,財務、勞保等辭工程序都是要的,10幾年來公司都是這個流程。之前辭工手續還煩瑣些,現在已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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