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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在看守所內看報學了生財術,沒想到出所後一試便被抓。近日,浙江省諸暨市法院以招搖撞騙罪一審判處鄭旺森有期徒刑一年。
05年5月,鄭旺森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在浙江省看守所服刑期間,鄭旺森從報上看到一則消息,大意是有人在獄中服刑時記下獄友的親情電話,出獄後向獄友的家人騙錢。鄭旺森覺得這招騙人生財術不錯,便記下了同所服刑人員方某的家庭電話。
去年9月13日,鄭旺森刑滿釋放。9月18日9時許,鄭旺森打電話給服刑人員方某的父親,謊稱自己是方某的管教民警,可以幫助方某立功減刑,但需要活動費1.5萬元。方某的父親產生懷疑,立即報了案。9月26日,鄭旺森再次被送進了看守所。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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