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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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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IT技術員獲准保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06]

 【本報訊】一名年輕電腦技術員,牽涉疑似藝人淫照案,昨被解至法庭控以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暫毋須答辯。辯方稱控方暫未能證明被告是否裸照的源頭,要求法庭不應只考慮公眾對案件的看法而拒絕其保釋,被告最終獲准擔保外出度歲。辯方於庭外透露,被告遭其他被捕人士指證為「源頭」而惹上官非。

 23歲的被告史可雋,暫被控一項於06年期間,在香港取用電腦的同時或日後任何時間,使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的罪名。

被告稱無涉案光碟非源頭

 辯方大律師黎建華表示,警方曾在被告的家中進行大規模的搜查,卻未有突破性的發現,只是從被告的兩部電腦檢出6幀不完整的懷疑涉案照片,卻未有發現涉案的光碟,認為被告被指是有關照片源頭,還須待控方進一步證明,同時,雖然照片牽涉城中有名的藝人,但法庭不應只從公眾對案件的意見,而判斷被告是否適合保釋。

 黎續稱,早前的被捕人士以發布淫褻物品罪被捕,有別於被告的罪名,而且其他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外出,亦暫未有任何證明指被告有意圖銷毀涉案相片,以阻礙案件調查。

准以5萬元現金人事保釋

 控方則要求法庭將被告還柙,以待安排認人手續及有關電腦的化驗結果,並向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呈遞一疊涉案裸照的列印文件以供參考,庭上人士即時屏息以待,至鄧官反覆細閱後,表示關心照片是否被列為不雅物品,辯方卻指仍有待評定。

 鄧官表明案情嚴重,對案中受害人造成重大的困擾,但法庭於現階段並不能衡量其影響程度,在處理保釋申請時,也不應只顧及法庭的看法,遂批准被告提供2萬元現金,及其母親以3萬元人事擔保外出,至本月22日再訊。

指老闆不容接觸陳生電腦

 辯方於庭外透露,警方自早前被捕人士中,一對夫婦獲得一隻燒錄裸照光碟,他們卻「爆」出來自另一被捕人士,該人士繼而指被告才是提供光碟的人,警方才到被告家中徹底搜查,卻未能找出涉案光碟,又強調被告在涉案電腦公司的職位低微,笑言公司老闆也不會容許被告接觸「陳生」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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