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服務警隊21年的高級警員,為同僚作借款的擔保人和幫助親兄,導致自己「一身債」,終被申請破產。警員備受財政壓力,遂向警察儲蓄互助社訛稱結婚,騙取18萬元的貸款上限。該名警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是有計劃犯罪,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待取閱被告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期間還柙看管。
去年7月已遭停職的被告徐振聲(42歲)求情時透露,已離婚的他育有一對9歲及6歲的子女,居於荃灣海濱花園警察宿舍。他雖月入2萬元,但需給予8千元贍養費,令他自93年起多次向互助社借錢。此外,他為3名同僚的貸款作擔保,但同僚未有還款便離職,單是本金已達8萬元,同時其胞兄經營的貨櫃車生意有困難,他遂借出12萬元。他於去年遭財務公司申請破產,未能繼續還款,現尚拖欠近13萬。他已因案件損失工作和長俸,日後只能從事保安或與友人經營外賣生意。
被告聞官斥責痛哭
暫委裁判官陳永豪稱,被告雖因財困犯案,但他明顯有計劃行事,且他身為警員知法犯法,令案件更嚴重,禍及家人之外,亦令自己的欠債問題陷入無可挽救的地步,加上涉案金額大,被告大有可能遭判處監禁。
在裁判官斥責時,徐已按不住流淚,步入犯人欄期間,他不時停步倚牆痛哭,直至進入欄內仍未能壓抑,一度未能就是否需社署協助照顧子女的問題向律師作出指示。
案發05年12月28日,被告向互助社申請18萬元的貸款作結婚之用,並遞交網上預約的擬結婚通知書及訂酒席的收據。互助社扣除被告早前拖欠的約4萬元,把13萬元轉帳至被告戶口。然而,互助社職員翌年9月調查發現,被告聲稱的鄧姓單身準新娘,根本不認識被告,更遑論和被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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