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早前通過動議,建議政府了解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取得銀行十成房屋按揭事件,並向公眾作出交代。事隔半個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質疑,根據《內務守則》,委員會主席不應在會議法定時間以外,接受並處理任何由議員提出的動議。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已按照程序即時向議員作出報告,當時也沒有收到任何反對意見,完全按照議事規則及程序辦事。
陳鑑林表示,當收到民建聯黃定光提出的動議後,自己已向議員報告,事前亦曾表明會先處理議員向當局的提問,才會處理動議的申請,其時沒有收到反對意見。
對於湯家驊在會議後才提出質疑,陳鑑林憶述,湯家驊當日在會議尚未完結時已離開,故其質疑有「道理」。事實上,當日亦有議員在會上提出,不應延展時間提出動議,但黃定光指出,由於政府對議員的提問沒有滿意的解答,故希望繼續提問,以便當局進一步了解事件,包括劉慧卿的反對派亦未表示反對。
陳鑑林強調,若議員有疑團,他樂意加以解釋;稍後亦會與立法會秘書處聯絡,向湯家驊回覆當日會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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