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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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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地產代理派「利是」 雙方均涉「防賄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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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廖莉莉及地產代理監管局黃麟昌,一起推介誠信須知,助從業員及市民了解清況。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地產代理協助買賣雙方成交物業,因過程繁複,立心不良的地產代理,可以虛假文件騙佣金,或收取利益後「偷盤寫單」,損害小市民利益。廉政公署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共同推出誠信須知,助從業員及市民了解清況。於05至07年期間,每年只有14至19個地產代理因違規而被檢控,情況未失控。

可罰款50萬及監禁7年

 另外,新年大吉,如果向地產代理派「利是」,隨時不但討不到意頭,還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廉政公署和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地產代理本身要向3方面包括僱主、買家和賣家負責,如果要收「利是」或索取其他報酬,要得僱主批准和買賣雙方同意。否則,收授雙方都違法,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工商服務統籌廖莉莉表示,地產代理貪污方法除違法索取及收取利益外,也涉及以虛假文件騙佣金,以及收取利益後「偷盤寫單」等問題。過去,便有地產代理受賄,偷取任職公司的一個價值3000萬元的豪宅盤資料給另一地產代理公司,當交易完成,可收取逾30萬元報酬,最後東窗事發,該名代理被停牌。過去更有從業員收取24500元賄款後,終被判入獄4個月。

考牌員要通過防貪測試

 地產代理監管局署理執行總監黃麟昌提醒,買賣雙方要清楚合約內容,也不應私自給予利益,包括利是、茶錢等。另外,若消費者在買賣時遇有疑問,應與公司聯絡。現時地產界有逾2萬名從業員,由於誠信對地產從業員很重要,故由06年開始,地監局已為業界提供培訓和講座,地產代理考牌時也要通過防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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