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8歲學生尾隨同齡女生進入屋h升降機後,緊箍其頸強行把她拖進梯間非禮,並以6吋長c刀迫使她交出2百元,其後男生要求發生性行為,女方以患哮喘為藉口提議到別處進行性交,在前往公廁途中跳上巴士,才幸免被姦。
涉案男生昨承認一項非禮和一項搶劫罪,法官押後判刑。
女事主藉患哮喘逃走
事發於去年6月23日早上11時許,18歲的女事主前往何文田h綺文樓探訪朋友,被告唐國進與她一同進入升降機,並於9樓離開,惟事主到達10樓時,感覺被人跟蹤,轉身發現被告正衝向她,緊箍其頸並以6吋長c刀指向她,然後把她拖進10樓梯間。
事主跌倒在地上,其間被告撫弄其胸部和私處,突然拔出界刀宣稱「打劫」,迫令事主交出2百元,被告又要求事主與她聊天,再把她帶到地下,事主因恐慌而跟隨被告,兩人在地下梯間繼續聊天,被告並稱已跟蹤事主整個早上。未幾,被告脫下襯衫試圖以此掩住事主嘴巴不遂,又要求與事主發生性行為,事主假稱願意,但指自己患有哮喘,故要求到空調地方進行,被告於是提議到附近的傷殘人士公廁,事主在前往公廁期間情急生智,跳上巴士逃走,然後報警求助,警方於兩天後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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