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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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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消除劑含易燃氣停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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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令家居變得芬香撲鼻,不少市民都會選購空氣清新劑驅除室內異味。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譚靜雯)家居剛進行裝修或放置新傢具會釋放化學氣體甲醛,市面近年出現一種聲稱可消除甲醛的消除劑,但消委會指該產品含液化石油氣,使用標籤卻鼓勵消費者一次過用完,或令室內氣體濃度過高釀成火警。同時,部分日常使用的空氣清新劑含VOC(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長期接觸可能致癌或損害人體中樞神經系統,該會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含VOC的清新劑。

 想家居變得芬香撲鼻,不少市民都會選擇使用空氣清新劑驅除室內異味。但消委會稱,部分空氣清新劑含有VOC(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長期接觸VOC有可能致癌或損害人體中樞神經系統。如家中有患呼吸疾病,如哮喘或鼻敏感的病人、長者及呼吸系統尚未發展成熟的兒童,應避免使用空氣清新劑。

學者質疑「解毒」成效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又表示,該會進行調查時發現一種新產品聲稱專門用來消除空氣和傢具中的化學氣體甲醛,在搜集到的數款產品中,部分雖聲稱「短時間內可降解毒氣」,但全部欠缺成分說明,成效亦存疑,需進一步化驗;中大化學系教授陳建成表示,該類甲醛消除劑可能含有胺(amines)或醯胺(amides)類化合物,對消除甲醛功效並不大,相反可能產生或釋出其他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令室內空氣質素更差。

機電工程署跟進監管

 許樹源指出,其中一款甲醛消除劑產品在包裝上寫有鼓勵使用者「一次性將產品用完」、「加大用量,效果更佳」的字眼。向供應商了解後,供應商指產品含粉狀活性碳及石油氣,「一次性將產品用完」能避免噴嘴堵塞。但消委會認為,一次過用完會令室內的易燃氣體濃度增力,如氣體在密閉環境積存,有發生爆炸及火警的危險,建議市民要消除室內異味,最佳方法是打開窗戶增加空氣流通性。

 消委會表示,在查詢後認為有關產品應受《氣體安全條例》監管,故已將資料交予機電工程署跟進,署方回應會定期抽樣巡查市面含石油氣的壓縮氣罐產品,確保市民安全,而供應商為保障消費者安全,已暫時停售有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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