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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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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瞬間:孔融的出格言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6]

■陳 雄

 孔融四歲讓梨,名滿天下,然而作為孔子的第二十代孫,成年之後,竟發表了兩個標新立異的怪論,與儒家孝道大相違背,讓人瞠目結舌。

 一個是「父母無恩論」。

 「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孔融認為,父親對兒子沒有親情,他生兒子的本意,是為了發洩情慾;母親像瓶子,兒子像瓶子裡的東西,母親生兒子,就像從瓶子裡倒東西出來,東西出來後,兩者就沒什麼關係了。

 後來他與曹操對著幹,曹操要殺他,派人整他的材料時,這段言論成了他最大的罪狀。

 孔融的這個觀點,並不是首創。王充在《論衡.物勢》篇中說:「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

 孔融只是進一步發揮了王充的理論而已。但不知孔融想過沒有,只消拿他自身與他的家庭反駁他,這套荒謬的理論就會土崩瓦解。

 孔融十三歲時死了父親,史稱他「年十三父喪,哀悴過毀,扶而後起,州里歸其孝」,可見父親的死對他打擊很大,悲傷過度的他,是在別人的幫助下重新振作起來的。按他的理論,既然父親對你無恩,你死去活來地哭什麼啊?

 孔融十六歲的時候,他哥哥孔褒的朋友張儉得罪了宦官首領侯覽被追殺,逃到孔家,孔褒不在,只有孔融在家。孔融把張儉藏在家中。後來兄弟倆因張儉之事受到牽連,被捕入獄,都主動領罪,這時候孔融的母親站出來說話了:「兩個孩子不懂事,我是一家之主,負主要責任的應該是我!」如果真像孔融所說,兒子只是瓶子的東西,生出之後,就與母親這個「瓶子」毫無關係了,那他母親此舉豈不多餘?

 再看孔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五十六歲的孔融臨刑之時,牽掛的還是他的一兒一女,希望能保全他的一兒一女,一生孤傲的他對使者求情道:「冀罪止於身,二兒可得全否?」而當時九歲的兒子、七歲的女兒,正在別人家裡下棋,聽說父母上刑場的消息後,沒有任何逃跑的打算,別人問他們原因,小兒子反問道:「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想像力豐富的小女兒則無限深情地感歎:「假如人死後有知覺,得以見到父母,那不是一件最幸福的事嗎?」兩人說完,神色平靜,引頸就刑。如果孔融地下有知,得知一雙兒女如此表現,肯定不會再堅持他的「父母無恩論」。他應當愧疚,在曹操給予警告之後,仍然只顧自己一時痛快,毫不收斂偏激的性格,以致一雙好兒女連累受害。

 孔融的另一則出格言論,是他的吃人理論。

 晉朝的楊泉在《物理論》中記載了一件事,說漢末有個叫管秋陽的人與弟弟及其同伴,因避戰亂而結伴同行,天下雪斷了糧食,管秋陽就對弟弟說:「現在如果不吃你的同伴,我們三人就一起死。」於是兄弟倆一起殺了這個同伴,得以活下來。孔融對這件事的看法是,管秋陽愛惜父母賜予的身體,所以吃了同伴,沒有什麼錯,因為這人只是一個同伴,不是朋友,如果像管仲吃了鮑叔,貢禹吃了王吉,就不行。而管秋陽吃的那個人,不過是一隻能說話的鳥獸罷了,就像狗吃了一隻狐狸,一隻狐狸吃了一隻鸚鵡一樣,沒什麼奇怪的。

 在孔融眼裡,好像只有管秋陽兩兄弟是父母生的,那個倒霉的同伴就不是父母生的,就不必愛惜父母賜予的身體了。

 南朝梁元帝蕭繹撰寫的《金樓子.立言》裡也記載了孔融的吃人理論,不過有些不同:「三人同行,兩人聰俊,一人底下;饑年無食,謂宜食底下者,譬猶蒸一猩猩、煮一鸚鵡耳。」

 孔融認為人餓起來的時候,「聰俊者」可以把「底下者」(愚蠢的人)吃掉,就像吃一隻猩猩或者鸚鵡那樣。 表面來看,這很有點後世達爾文「優勝劣汰」的意思,然而現實生活中,往往是「弱肉強食」,而不是「蠢肉智食」。而且,一個人聰明還是愚蠢並不是一件容易界定的事,聰明人常幹蠢事,而蠢人吃聰明人這種事也經常發生,孔融夠聰明的吧,還是被曹操殺了,從智商上說,曹操說不定還趕不上孔融,但從情商上說,孔融就差得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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