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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網上資訊發達,部分網站的討論區充斥大量失實的商業廣告和留言,本報發現有人在討論區兜售蛔蟲卵,甚至受管制的羥丁酸(俗稱迷姦水),但法律界人士稱在網上出售有問題產品「無王管」,只有當有關產品在真實世界交易,而被發現產品有害人體健康,或受管制才屬犯法。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亦指出,法例存「灰色地帶」,蛔蟲卵屬食物抑或肥減藥品存爭議。
網上討論區是一個虛擬世界,現實世界裡的法例不一定能應用於網上世界。法律界人士指出,在網上兜售的行為分作兩部分,首先網上宣傳不受法例管制,但當交易過程在現實世界進行便受管制,「就算有人在討論區刊登軍火、毒品廣告,網站持有人可免除責任,留言人也無須負責,除非這行為移至現實世界,例如在網上登廣告後,再在現實世界交收,就受管制。」
當買家收到蟲卵後,證實產品並無聲稱的效用,甚至損害人體健康,賣家有可能觸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出售不宜食用食物的罪行,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蟲卵以藥物名義出售,則須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定定罪,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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