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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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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改基因食品 全無列標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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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婉蘋批評本港自願標籤制度如同「無牙老虎」,促政府盡快立法強制規管,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食物安全。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基因改造食物是否對人有害至今爭論不斷,政府為此曾推出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鼓勵生產商和代理商自願標示食品內所含的基因改造成分。但綠色和平抽查市面894個食品,發現全無列明所含的基因改造成分;另外7個豆製品樣本,全被驗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但只有兩個台灣原裝進口的樣本有標示,其中一款「香港版」和「台灣版」同時在港出售的豆製品,更出現「同一產品,不同標籤」情況。團體批評本港自願標籤制度如同「無牙老虎」,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強制規管,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及食物安全。

 食物及衛生局表示,現正檢討有關制度,今年中會公布結果。自願標籤制度於06年7月開始實施,於去年7月結束。該制度建議生產商或代理列明食品所含的基因改造成分。現時世界上的基因改造農產品主要分4類,大豆(62%)、粟米(22%)、棉花(11%)和油菜(5%)。

台灣強制規管香港自願

 綠色和平於去年底,抽查市面7個豆腐製品,除2個台灣原裝進口的豆腐製品,受當地強制標籤規管而標明之外,其他全部無標示。

 經團體化驗後,發現所有樣本都含「Roundup Ready抗除草劑基因」成分。在太熱太乾等不良環境下,有關物質的植物蛋白質會變異,威脅食物安全。綠色和平食物安全項目主任周婉蘋說:「全世界無人夠膽說基因改造食物對人無害,以往亦有案件指對人產生過敏反應。」

 其中1款台灣原裝豆腐製品,市面上也有同款但香港包裝的產品,「台灣版」有標明含基因改造成分,「香港版」卻無。周婉蘋認為,這情況正反映生產商和代理商漠視本港消費者知情權及選擇權,也顯示政府推行無約束力的自願標籤制度失敗。

超市稱不清楚測試方法

 綠色和平另外調查市面上894個食品包裝,發現全無列明所含的基因改造成分,其中25個包裝主動標明食品「不含基因改造成分」、「不經基因改造」。周指出,包括內地、台灣等,已有54個國家或地區實施強制性標籤,反而本港基因食品監管政策落後國際,要求落實強制標籤制度。

 惠康超級市場發言人回應,法例並無要求食品標籤列明含基因改造成分,他們一直有與環保團體聯繫,了解基因改造食品的情況。百佳超級市場亦回覆法例無要求強制列明含基因改造成分,加上未清楚組織調查及測試方法,有待了解清楚才能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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