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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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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找換店9萬還債 警員還柙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9]

 【本報訊】一名隸屬機動部隊(PTU)警員,多年來為供弟赴美升學借貸度日,他恐怕被追數公司追債會驚動上司,在休班時假扮執行職務向找換店職員行騙,成功偷取9萬元人民幣用於還債,企圖「保住飯碗」,結果在當值期間被找換店職員認出報警,他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和企圖盜竊兩罪,法官將他還柙至下月5日,待聽取其背景報告再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陳保龍(30歲)隸屬新界北機動部隊。去年10月22日,他在上水金運來找換店內向職員自稱警員,要調查多宗偽鈔投訴,命職員將9萬元人民幣放入膠袋後簽名,與他同返警署。但職員如廁後不見被告蹤影,遂報警求助。

相同手法犯案 醒目職員識破

 被告於同月30日到元朗金城找換店,以相同手法企圖騙取6萬元人民幣,惟被醒目的職員反問「程序係咁咩?」嚇窒打退堂鼓。翌日,被告當值時,由同僚駕駛警車載他由屯門往元朗匯錢予家人,其間被職員認出報警,成功起回8.4萬元的入數紙和6千元。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任職警隊4年,要照顧5名親生和同父異母的弟弟,他為保飯碗無奈犯案,並非貪心,而贓款悉數已償還欠債,無能力賠償事主。裁判官指身為警員的被告知法犯法是嚴重罪行,監禁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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