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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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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涉醉駕撼工程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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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馬大橋失事猛撞工程車的貨車車頭嚴重損毀。

 【本報訊】青年司機涉嫌酒後駕駛,昨晨駕貨車途經青馬大橋時失控,撞向路邊工程車尾,車頭盡毀,他幸告無恙,但車上女乘客則雙腳受傷被困,由消防員到場救出,送院後情況嚴重。事發昨晨6時40分,肇事貨車由25歲姓何司機駕駛,載著同齡姓韋女乘客,沿青馬大橋向赤�顙什篕睅鰴鶡瞉p,至橋口不遠處,突然失去控制,撞向一輛在場指揮交通以及準備將一輛壞車拖走工程車車尾。

女乘客雙腳被困車廂

 由於撞力猛烈,貨車車頭盡毀,擋風玻璃破裂,而工程車則被推前數米,且撞及另一工程車停下,何有驚無險,但姓韋女乘客則雙腳受傷被困,在場青馬管制站職員見狀,急忙通知控制室報警。

青年酒精超標涉醉駕

 消防員到場,立即動用鋼纜及電剪等工具救人,經15分鐘努力,成功將傷者救出送院;警方事後替姓何司機酒精測試,證實含量「超標」,疑有人酒後駕駛釀出意外。

 根據現行法例,駕車人士法定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任何人酒後駕駛,一經被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6個月及吊銷駕駛執照6個月,若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駕駛者將被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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