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影視處促覆核兩周刊評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1]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影視處早前收到市民就傳媒報道疑似藝人淫照事件投訴,上星期將其中一期《壹週刊》及《東方新地》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審,淫審處昨公布裁定兩本刊登有關照片的雜誌暫定為第一類,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影視處隨即發出聲明,表示不同意有關裁定,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全面聆訊覆核。影視處指出,考慮到社會對事件的廣泛關注,希望全面聆訊方式,可以讓公眾更清晰明白審裁處評定物品的標準。

 疑似藝人淫照事件擾攘逾3星期,被傳媒廣泛報道,影視處至今就傳媒報道有關事件共收到逾200宗投訴,上周影視處將第936期《壹週刊》特刊及第531期《東方新地》報道有關疑似藝人淫照事件的封面及部分內頁,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審。兩本被送檢的刊物,均刊有大量經處理的疑似藝人裸照,其中最新出版的《壹周刊》第936期隨書附送一本名為《陳冠希淫照風暴全紀錄》的特刊,內有超過50張網上流傳的裸照,以黑色塊格遮蓋敏感位置,並以文字描述圖片。

要求公開全面聆訊

 淫審處最終裁定兩本刊登藝人床上照片雜誌,暫定為第一類,即是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影視處接獲通知後,並不同意有關裁定,昨日決定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15條,要求審裁處進行全面聆訊以覆核上述的暫定類別。根據該條例第15條,全面聆訊是以公開形式進行,影視處會依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給予審裁處的指引作出陳述。

 影視處發言人指出,考慮到社會對事件的廣泛關注,希望全面聆訊方式,可以讓公眾更清晰明白審裁處評定物品的標準。發言人重申,過去數年,曾10次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全面聆訊覆核,故是次提出並非罕有。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