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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宣佈開展「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左起:古物古蹟辦事處執行秘書明基全、建築署助理署長梁冠基、發展局副秘書長王榮珍、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唐嘉鴻。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開展「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邀請非牟利團體提交活化7幢政府歷史建築的方案。發展局副秘書長王榮珍表示,政府會無上限一筆過承擔有關的翻新費用,並提供最多500萬元資助首兩年的經營赤字,更不惜充當「媒人」撮合多個申請,以容許多個機構活化數千平方米的歷史建築。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已在工程儲備基金預留10億元,以推動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批涉及的政府建築物計有舊大埔警署、旺角雷生春、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澳警署、馬灣芳園書室和石硤尾h美荷樓。王榮珍昨日出席記者會時稱,計劃會以社會企業的形式,活化再用歷史建築。
首兩年資助500萬營運赤字
因舊歷史建築的翻新維修費用不菲,更要符合結構和消防安全,政府會承擔有關的費用,若獲批機構首兩年內有經營赤字,政府會最多資助500萬元。王榮珍表示,政府會向獲批團體收取一元象徵式租金,並嚴防獲批機構「豪裝」,若發現申請的裝修費用超越應有的標準,便要他們自行承擔額外的費用。
政府已製作7幢歷史建築物的《保育指引》,詳列處理規定(見表)。古物古蹟辦事處執行秘書明基全表示,以美荷樓為例,獲批機構要保留大廈「H形」佈局,並保留不同面積單位連標準設備各1個,展示本港早期公共屋h的特色。他又以雷生春為例,會規定保留整個外貌,以及露台與「雷生春」這名字,並要求以原有物料修復地磚。
舊大埔警署或變度假營
至於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舊大埔警署,政府建議可翻新成度假營,甚至是文化藝術村。王榮珍表示,若將舊大埔警署變作表演場地,每月有20場表演,公眾人士便能感受到歷史建築的昔日風貌,但只是用作寫字樓則不太理想。她稱,創新的建議都可向政府提出,希望能夠讓更多公眾使用。
王榮珍稱,申請機構須於3個月內提交申請,最遲今年底有結果,並稱獲批機構如在營運兩年後仍有赤字,將會再研究決定是否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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