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陳冠希表示擁有網上流傳藝人不雅照片版權後,公眾必須小心處理有關相片,再傳閱或上下載,或會被民事索償。
他說,雖然陳冠希未必因市民保存相片或刊載有相關照片的雜誌而被索償,但呼籲市民始終要小心,因為據過往經驗,若照片繼續流傳,情況太猖獗的話,不排除當事人會殺一儆百:「過往曾因為發覺BT(點對點)下載情況太猖獗,而找對象作民事索償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