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26歲連姓男子被控襲擊藝人薛凱琪,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本報訊】用膠樽襲擊年輕歌手薛凱琪的26歲任職保安員男子,昨被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和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上庭時神情奇怪,不斷對著記者傻笑,當裁判官要他答辯時他又不斷將衫尾扯入牛仔褲內,控方又指他在警署落口供時只懂不出聲和笑,但其母又沒有提及被告精神有問題。案件押後至4月11日開審。
答辯時不斷扯衫尾
無案底的被告連志文(26歲)身穿深藍色風褸上庭,其身形瘦削面色蒼白,在犯人欄時不停展露笑容,站立答辯時不斷將外套和上衣扯入牛仔褲內,至裁判官瞪著他至完成動作才繼續答辯。控罪指,他2月23日於旺角朗豪坊內的麥當勞襲擊一名姓黃的商台職員及襲擊薛凱琪令她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案情透露,事發當日正由商台和麥當勞舉行慈善活動,當薛廣播事項時,與她相隔3至4呎的被告、突從褲袋中抽出一支有液體的飲品擲上台,飲品先擲中黃姓職員,再反彈到薛。被告警誡下否認控罪,當被帶返警署時,被告只是笑和不出聲。
控方亦指,被告在警署內只會笑和默不作聲,其母沒有提及被告有精神問題,但就不反對其保釋不過要求他不准離港。裁判官准以1萬元保釋金、不准離港、須執行宵禁令等條件准許被告保釋外出。控方申請案件排期時希望能在下月1日至15日內,因薛有時不在港,但其後在庭外指薛不一定出庭作證,因在場有保安員和商台職員目睹事件經過,案件現押後至4月11日開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