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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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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匯覆核聆訊 盧維思再呼不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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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維思指摘紀律聆訊不公平,矛頭直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資料圖片

 【本報訊】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不滿成為維港巨星匯的「唯一犧牲者」,透過司法覆核圖翻案,繼前日指唐英年臨時收回「事件中沒有人失職」的言論後,他昨指巨星匯開演前兩天票房銷情欠佳,他電郵唐英年問政府會否支持巨星匯,豈料唐回覆說:「不要造夢!如果想明哲保身,唯一方法就是將門票出售,令節目空前成功。」

指律政司有角色衝突

 盧維思的代表御用大律師Richard Gordon稱,盧接受紀律聆訊時,是在政治不饒人及「捉鬼」的處境中;他正是在這樣的氣氛下被處分。

 盧維思又指摘紀律聆訊不公平,矛頭直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Gordon說,籌辦巨星匯時,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曾協助預備合約,結果合約條文被指有缺失無法保障政府利益,律政司的現任法律政策專員、當時的國際法律專員溫法德則多次向紀律聆訊委員會及公務員事務局提供法律意見,評估向盧維思提供甚麼檢控,證據是否支持委員會的報告等。

 Gordon指律政司有份參與合約起草,卻搖身一變成為紀律聆訊的法律顧問,充當檢控角色之餘又出任判官一職,評核聆訊證供是否支持委員會報告,令人不排除律政司部門間互相偏袒,難以公平評估證供。在盧維思上訴紀律聆訊結果時,特首又不合法地將責任交到政務司司長手上,最後再經諮詢律政司前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後,將盧的上訴駁回。Gordon認為律政司多次參與事件當中,除角色衝突外,亦從未向盧維思透露半句,任何公允的人都難免認為紀律聆訊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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