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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4名內地男女持雙程證組祈福黨來港犯案,以慣用的「神醫」詐騙伎倆在元朗騙去一名6旬婦逾15萬元財物。4人昨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鑑於近年祈福黨騙案數字有上升趨勢,法官批准律政司加刑要求,並首次將同類判刑的加刑比率,由50%調高至60%,4人各被判囚3年8個月。
3女1男內地被告依次為梁亞瓊(35歲)、鍾翠蘭(35歲)、梁海妹(28歲)及男被告蘇子堯(40歲)。商業罪案調查科女偵緝高級督察郭美森(見圖)表示,對判刑感滿意,認為法庭做法公平。
暫委法官彭中屏以近年祈福黨騙案十分普遍,並有上升趨勢為由,將自01年開始就祈福黨案件加刑的比率5成,首次提升至6成。法官指,希望透過調高加刑比例能對匪徒作出嚴厲阻嚇,防止無良心的犯罪者再騙取無辜長者一生寶貴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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