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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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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良倡設港深河套自貿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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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國良在座談會上提議設立港深河套自貿區。圖為張國良(左一)與湯炳權(右一)會議前握手。本報記者 徐海煒 攝

創新建議 港深兩地一向唇齒相依,互補合作乃大勢所趨,而「深港大都會」概念將有助推動兩地新一輪的合作。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本報社長張國良在出席「廣東省政協深化粵港澳合作座談會」時,建議設立「港深河套自由貿易區」,並利用區內人員、資金及外匯自由流動的有利條件,促進兩地證券、期貨交易的合作﹔同時河套自貿區也可作為「資金自由行」的一個橋頭堡和試驗場,為內地資金逐步對外開放積累經驗。

由港深共同管理

 張國良在會上表示,深圳河的河套區位處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特區和深圳經濟特區的邊界,其地權和管轄權則分別屬於這兩個中國經濟發展中有著各自特殊性的城市,其地理位置的優勢使得其開發價值越發引人注目。若有關河套區能夠成功開發,不僅將成為港深國際大都會的構建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一個重要突破口和重要指標,而且其採取的一系列具有實驗價值的政策措施,對進一步推進港深合作、粵港合作,乃至新一輪的改革開放,將產生重要的示範推動作用。

採港法制運作

 他相信,自貿區擁有的高效便捷的通關條件、低稅自由的營商環境,有助帶動深圳經濟特區往自貿區的層次提升,在更高層面上擴大對外開放,而且有利於帶動香港的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

 張國良指出,建議中的港深河套自由貿易區,可採用香港的法律和制度進行管理,發揮香港經營自由、貨物流動自由、外匯自由及人才進出自由等優勢,同時也參照內地一些自貿區的做法,提供比香港更低的土地使用費用和稅務優勢。同時,河套區內亦將對港深人員實行相對自由的流動,內地人員只需持有身份證件即可進入河套自貿區。

 在河套區的管理方面,他建議,為有效地開發河套區,港深兩地政府應設立一個高層的協調機制,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探討河套自貿區的規劃籌建工作,並應共同設立「河套發展管理局」,以半官方機構方式,代表兩地政府負責統籌河套地區的發展和日常管理,而設在香港的「河套發展管理局」,深圳和香港可在董事會中的股份各為50%,並為兩地的合作搭建了一個合作、協作、溝通和交流的平台。

共設管理局統籌營運

 設立港深河套自貿區,涉及國家關稅及「一國兩制」的政策理解等,必須獲得中央政府在國家政策層面給予支持。張國良呼籲,粵港政府應該積極向中央爭取設立港深河套自貿區,申請專門立法,對河套區實施自由貿易區體制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和政策指引。

作新改革開放綜合實驗區

 他又建議,中央政府應將設立港深河套自貿區納入國家的總體規劃中,從國家發展戰略的層面,支持設立河套自貿區,使之真正成為充分體現「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和「改革開放」深化發展的示範區,成為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先行政策的綜合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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