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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的司法覆核案昨日完成聆訊,法官押後判詞。盧的代表大律師指,要一名公務員在極短時間內籌辦一個外界均不切實際地抱有期望的演唱會,根本一開始就注定失敗。盧維思最終接受紀律聆訊,雖非源於政治原因,但也是在政治背景下逼使的。
為保烏紗帽聘律師抗辯
盧維思的英國御用大律師Richard Gordon指,當日公眾對巨星匯狂踩,傳媒亦負面報道,加上獨立委員會及審計報告均對巨星匯作出劣評,令盧維思的紀律聆訊不為政治原因,卻是在上述的政治環境下帶出來的。
盧指自己是政治犧牲品
大律師續指,要一名公務員在極短時間內籌辦一個外界均不切實際地抱有期望的演唱會,根本一開始就注定失敗。盧維思要接受紀律聆訊,卻早已被傳媒及兩份報告判罪,身為高級公務員,在其已屆58歲、政治生涯尾聲時,接受這種聲譽上的損害,在他仍有兩名4歲及6歲孩子待哺,但紀律聆訊大有可能令他烏紗不保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實在不可能拒絕其聘用律師抗辯的要求。
後來盧維思不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判罰向特首曾蔭權上訴,但最後特首將上訴交其時的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處理並駁回,盧維思指特首沒有權將案件交人處理,但政府代表霍兆剛資深大律師昨日反駁指,特首的做法並無不當,尤其是曾蔭權昔日任財爺時與盧維思關係密切,由他處理也許會遭人話柄。
於巨星匯紀律聆訊中被譴責及罰款16萬元的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在上訴紀律聆訊判決仍無功而還下,於高院進行司法覆核,指自己是事件中的政治犧牲品,其上司唐英年更刪除有利他的會議紀錄,又於作供時作出與其他證人不一致的批評口供,才令他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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