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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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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管理集權化 國際組織亦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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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國家環保總局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奉命關停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的1、2號生產線。資料圖片

 接受本報專訪的著名國情研究專家胡鞍鋼指出,需要特別說明,最近政府間國際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表《中國治理》報告提出建議:國家環保總局是負責環境事務的主要政府機構,將其發展為一個完整的(政府)部門,進而進入政府內閣(指國務院)是一項重要的進步。這可以隨之在政府內部建立一個高等級、合作性的,整合環境相關政策制定的溝通機制。

 報告還指,從目前中國環保行政管理體制看,屬於分權化為主、集權化為輔,地方管理為主、中央管理為輔的模式,這與類似於美國(作為世界大國)的集權化為主、聯邦管理為輔的體制大為不同,也與環境污染與環境保護所面對的區域性、全國性乃至全球性治理問題形成尖銳矛盾。因此應借鑒美國等大國管理模式,適當平衡集中與分散、集權與分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

 胡鞍鋼指出,在中國當前的國情條件下,環境治理面臨巨大的挑戰。

專家倡劃3類治理主體

 要明確環保作為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的範圍與界限,至少劃分3類不同產品和治理主體:

 全球環保(應由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外交部等負責);

 全國及區域性環保(應由國家環保部及相關部門負責為主、地方部門負責為輔);

 省內地方性環保(省級及省內環保部門負責)。

 應當明確中央獨享職能、地方獨享職能,以及中央、地方共同擔負和分擔的職能。建立一個激勵相容機制和體制:在水準方面,環保部(局)與其他部門(如發改委、建設部、水利部)激勵相容;在縱向方面,中央與地方環保部門激勵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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