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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通訊員尹蕭深圳2日電】龍崗法院曾審理過一宗「一女三嫁」的案件。案中李姓港女經人介紹先後與內地男子黃×南、黃×志、熊×分別在深圳、珠海、香港三地辦理結婚手續,然後幫助3人提出赴港澳申請。其中黃×南、黃×志在李女的協助下,憑結婚手續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赴港手續,獲得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港探親簽註。
助「夫」赴港,令李女從策劃此事的中間人陸×獲得了兩萬多元港幣。案件被揭發後,李女和陸×被龍崗檢察院起訴騙取出境證件,分別被判處1年和10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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