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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新婚女秘書遭「好姊妹」出賣被迷姦案,女事主昨續於屏風下作供,指被強姦後感羞恥和自責,害怕事件會被張揚出去;更以為自己因醉酒才會發生如此荒謬的事,故沒有報警。她又指,女友人向她表示出賣被告後,被告曾指要騷擾其母,故擔心家人會被傷害,又滿以為和他做愛可討回被偷錄的聲音片段,故才再度與他性交。
被告:妳一定會搵我
被告陳俊圖(45歲),昨繼續就強姦和以虛假藉口促使非法性交罪等5罪於高院續審。案件原有7名陪審員,昨一名男陪審員向法庭呈上醫生信,獲法官接納其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聽審,並獲卸任當陪審員。
女事主V太太稱,去年1月13日被強暴後沒有報警,指身為已婚女性,黃慧心又是她的好朋友,不懂得如何處理,回家後便立即洗澡。V太太續稱,被告於兩天後傳送短訊問候她的病情,但她沒有回覆。黃其後亦來電指當晚「玩得好開心,想再來多次」,V太太反問黃「點解會變成咁」,若在她面前再重提當晚的事,便「連姊妹都無得做」。黃數天後又來電,指因V太太沒有回覆短訊,令被告很憤怒,不知會有甚麼後果。
V太太因害怕而致電被告,被告向她力數黃的不是,指他多年來對黃那麼好,黃卻出賣他和別的男子交往,又指其妻「輸晒�倏� 輸埋層樓」,更表示喜歡V太太。V太太便指自己已有丈夫,叫被告不要喜歡她,但被告在掛線前卻稱︰「我好有信心妳一定會搵我!」
「好姊妹」授伴浴技巧
V太太續指,於同月23日,黃又來電指被告將其性交的錄音電郵給她,V太太感驚訝。其後被告致電V太太要求「再來多次」,得到「美好回憶」和「男女朋友感覺」後便會歸還錄音給她,V太太遂答允。
同年2月10日,V太太再到訪黃於邁亞美海灣的單位時,黃無上裝只穿T-BACK內褲應門,並把她帶到主人房,展示私處上紋有被告英文名字的紋身,指於2006年11月因出賣被告,被告便想「搵人搞佢阿媽」,於是跪地求饒,其後她便遭人帶到一個地方弄上紋身。V太太又指,黃教她到浴室替被告洗澡,控方清場播出逾1小時的沐浴片段。
獻身遭全程錄影拍照
V太太又稱,於沐浴後與黃及被告一起到客廳,黃先與被告性交,接�韟o便模仿黃與被告性交,其間黃以手機拍下整個過程和她性交時的相片。
V太太指她極不願意,故刻意避開鏡頭,事後卻遭被告怒斥,並叫她離開。被告又指,在看完相片後便會立即刪除,叫她不用擔心,但始終沒有把性交的錄音交還她。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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