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保障投資者在內地的合法權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7]

陳鑑林 全國政協委員

 自我國加入WTO(世貿組織)後,外商都十分看好中國這個擁有13億人口大國的消費市場和營商市場,如何為這個市場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的商貿平台,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創造更高的市場價值?無疑,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公平競爭、公正守信、便利安全的投資營商法制環境尤為重要。

 然而,本人卻經常收到一些港商投訴:某些地方政府初期要吸引外商投資,採取多式多樣靈活政策,給予極大優惠吸引他們前來投資,但當投資者到當地「落戶」後,便再不聞不問不予理睬;甚至是當地經濟發展了,政策傾斜便明顯了,有的地方政府為體現本地產業轉向高科技、高效益方面發展,對科技含量低的企業搞「一刀切」,不予提供向環保方面發展或創新科技含量方面改進及補救的配套措施,「一窩蜂」趕走這些多年在當地艱辛創業今見規模的廠家,令人覺得心酸。又如有的地方政府放任職能部門蠶食、侵吞、佔用港商合法資產。

招商引資政策有所不足

 出現上述情況原因,一是與投資、融資、招商引資政策缺乏前瞻性、預見性,不規範、前後矛盾或者混亂不無關係。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受地方利益及保護主義影響,缺乏全局觀念及整體性考慮,以致問題拖而不決,出現保護合法投資者不力情況。三是腐敗現象造成,有些官員腐敗(包括法官),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枉法裁判或貪贓枉法。為此本人建議:

 將招商開發政策法律化:招商投資的各項政策,涉及到對各方面利益關係的調節,如優惠政策、傾斜政策會涉及到中央與地方之間、內商與外商之間的利益衝突及利益的重新調整問題,單靠政府的靈活政策或行政行為及權力的運用是遠遠不夠,須通過把各方面的重要政策上升為法律,使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權威性,避免單純的政策和政府行為的局限性、短期性,以及行政行為對商業行為的可能侵犯。

 將招商機制整合形成規則化:針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市場分割與地方封鎖,建議建立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設置保障公正、公平、誠信的規則和程序,加強投資機制內部結構建設,設立運作規範、設置合理、機制健全、透明度高的招商機構。權益保障機制、市場競爭機制、利益激勵機制的設立,可遏止各種利益主體陷於無休止討價還價,防止任何偏私、歧視和政府的失信行為,確保投資者能在公平競爭、法治有序的環境中放心地投資營商。

 規範投資市場的統一性:規範投資收費名目和款項,實施網上報備電腦標準式收費,取消任何等級待遇,實施公開招標等投資項目操作。這樣一方面可提升國內招商投資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一方面可堵塞因違法亂收費或者徇私腐敗行為而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之漏洞。

 加強對招商市場和合資項目審核監管:為防止商業欺詐,應加強審查審核獨資和合資公司的商業註冊登記資料,嚴格審批程式和手續,嚴格執行兩地的委託公證人制度。建議市一級以上各級人民法院設立涉外糾紛案經濟庭,專門負責對外商投資案的審理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同時加大執法力度,使到法院的判決能切實執行。(文匯論壇)

 (本文為作者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的提案內容)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