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年城鎮新增就業120萬人,動態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
二、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三、 新建2,071個村級公共服務中心,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文化權益保障;
四、 法律援助做到應援盡援;
五、 拆除改造主城區危舊房700萬平方米、工礦成片棚戶區270萬平方米和違章建築300萬平方米,改善30萬戶居民居住條件;
六、 補助主城九區外31個區縣每個區縣2,500萬元,支持其市政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七、 建設一批「米袋子」、「菜籃子」工程,確保市民糧油、肉類、蔬菜市場供給;
八、 新建和改造農村公路5萬公里,新建農村沼氣池50萬口;
九、 全部解決城鄉飲水安全問題;
十、 減少農村建卡(檔案卡)貧困人口6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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