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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親叔葉教講述他因姪兒而損失百萬元畢生積蓄。
【本報訊】去年被揭發爆煲而結業的萬隆行證券,旗下的證券經紀葉樹根自93年開始的14年間不斷私自挪用客戶資金,在03年至去年共挪用13名客戶逾435萬元。萬隆行早於06年獲悉葉的非法行為,但一直包庇至去年才向證監會報告。被告葉樹根昨日承認控罪,被判囚3年4個月。
03至07年挪用13客戶435萬
案中由於葉樹根任證券經紀期間,未有依照證監會守則定時向客戶發出每次證券交易的買賣單據及月結單,令葉多年來輕易瞞天過海。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案件主管彭張莉安高級督察在庭外呼籲市民,在買賣股票證券時,要留意每月月結單和買賣單據,要時刻保持警覺免招損失。
從事證券經紀逾17年的葉樹根(61歲),昨日承認共35項盜竊罪名,被判囚3年4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其龐大挪用行為擾攘14年後才曝光,今次控罪涉及的13名受害人全部未能獲得賠償,但考慮到被告過往一直奉公守法,加上認罪,遂給予酌量減刑。
籲市民留意每月買賣單據
辯方求情指,被告90年加入萬隆行任證券經紀至案發。被告91年開始挪用客戶資金,當時他只是希望擴大其營業金額,後來因為其妻患上抑鬱症需要停止工作及醫治,於是他才在家庭壓力下犯案。
辯方續指,於06年萬隆行知道事件後,由於被告願意填數,所以萬隆行網開一面不將被告行為公開,而被告在06年至07年8月間,已償還300多萬元予受影響客戶,惟被告尚有100萬元未能「填數」,萬隆行才向證監會報告事件。
葉樹根於去年12月已遭證監會終身禁止重投證券界,而於今年初葉已遭法庭頒令凍結個人資產逾260萬元。而萬隆行於去年8月已遭證監會勒令停止運作。葉在案件揭發時在萬隆行有44名客戶。
案情指,06年底一名女客戶向萬隆行投訴,指其證券戶口內有價值100萬元的股票不翼而飛,行方向被告查問,被告直認不諱,辯稱因有客戶「走數」,他為客「填數」才出此下策,並列出一張被他挪用資金的客戶清單。至07年8月,再有另一名客戶向行方投訴發現戶口內有100萬元股票不見了,行方認為事態嚴重,於是決定向證監會報告。
親叔怒斥「真想打死佢」
因葉樹根盜竊事而損失逾百萬元畢生積蓄的親叔葉教(84歲)昨日專誠來法庭聽取判決,仍欲哭無淚的葉伯伯希望當面「省(罵)」親姪,怒斥「連阿叔既錢都呃,真想打死佢!」證監會曾去信知會他最多只能獲得約10萬元的賠償。葉稱他早前一度「想唔開」,多次自言「無錢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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