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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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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總幹事 籲貨比三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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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泉水價錢相差近3倍。

 【本報訊】有調查發現連鎖超市減價貨並非「最抵買」,其中同一牌子的罐裝午餐肉,大型超市減價後,仍高於小型超市的價格達1倍,部分貨品的金額相差更達6元,市民批評超市「食水太深」,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亦大表驚訝:「嘩﹗乜咁誇張﹗」但她表示,香港是自由經濟社會,不能干預商戶設定價格,呼籲消費者購物前宜自行格價、貨比三家,做個精明消費者。

籲立法監管誤導

  「嘩﹗乜咁誇張﹗」得悉有大型連鎖超市出售的減價貨較小型超市貴4成,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大感驚訝。她說,消委會曾收過超市標價不清楚、先「抬價」再標榜「減價」等投訴,不過,由於香港是自由經濟體系,政府不能限制貨物的價格設定,「我們不可以要求超市的價錢低過隔籬那間舖」,建議市民做精明消費者,購物前應該格價。

 同時,劉燕卿希望政府盡快推出《營商手法條例》,減低貨物標價混亂、廣告誤導等銷售問題出現。消委會會密切注意超市貨物標價的情況。

惠康稱差額賠雙倍

 惠康發言人表示,每星期都有數千款產品做減價,超市現時仍然實施差額雙倍奉還的安排,如消費者在集團超市購買指定減價貨後,同日在超市1,000米範圍內的其他商舖,買到價錢較便宜的同一樣貨物,超市會雙倍退回差額。百佳發言人表示,集團超市出售的產品多元化,當中一定會有產品的價錢較其他超市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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