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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掛名股東作持牌人的潮囍酒家日前突然結業,逾50員工慘遭拖欠薪金。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岑思敏)個別僱主為逃避責任,向員工「搵笨」的手法層出不窮,飲食業更首當其衝。飲食業職工總會指出,過去曾有食肆東主以「分股份」為名,誘騙僱員當公司股東,到最後僱員不但分不到股份,被辭退時更被褫奪所有員工應有的福利,包括遣散費、強積金供款,若食肆欠有債項,僱員更隨時惹禍上身。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批評,現時《僱傭條例》漏洞百出,呼籲政府修改法例並加強執法,又提醒僱員在簽訂文件時要謹慎。
涉嫌以掛名股東作持牌人的潮囍酒家上周六突然倒閉,員工慘遭拖欠薪金,經飲食業職工總會斡旋後,資方已即時支付6成薪金。雖然資方已承諾在本月17日清還其餘欠薪和代通知金,但職工總會對資方會否履行承諾並不樂觀。職工總會秘書李國華指出,以代股東當持牌人的做法在飲食業很常見,往往因為原來股東有欠薪前科,不能再當董事,因而找人代勞。
他又指,潮囍酒家僅為資方欺壓員工個案的冰山一角,而實際上,飲食業僱主為減少支出而詐騙員工的手法層出不窮,如替食肆改名而逃避清盤責任的個案,便仍然在上演。
股份分不到 福利也失去
李國華表示,曾有僱主為逃避支付員工福利,而將所有僱員納入股東名冊,當中的僱員有的是受股份利誘,有的卻是胡裡胡塗簽了文件,無端成股東。他指出,由於「股東」是不會獲得任何員工福利,包括遣散費和代通知金,所以當員工被解僱,便不會獲得任何賠償,也不能控告僱主,結果股份固然分不到,但連本來應有的員工福利也失去。
另外,李國華指不少僱主會逃避為僱員供強積金而虛報僱員薪金,或將薪金中的一部以其他名目如津貼發放,導致實際被稱為「工資」的金額減少,強積金供款隨之減少。而拖欠強積金供款的僱主亦大有人在。
李國華表示,位於旺角區的某酒家去年曾拖欠強積金供款達50萬元,雖然後來被入罪,但該酒家在分期還了30萬元後仍繼續拖欠薪金。
工會建議修例懲罰無良僱主
飲食業職工總會表示,雖然現時僱主欺壓員工情況嚴重,但法例卻出現漏洞,難以遏止僱主走「法律罅」,法庭所判的刑罰亦過輕,無阻嚇力。李國華建議政府修改法例,並應以即時監禁來懲罰不法的僱主,以作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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