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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大力參加「預防職務犯罪」街頭宣傳日活動。
本報駐武漢記者:鄒珍貴、鄭銳、俞鯤
1977年,中國正式恢復高考制前夕,當初還是哈爾濱某工廠工人的敬大力決定赴考。選擇專業時,他幾乎沒多考慮,僅因為父母均在政法系統工作就填報了法律專業,隨後順利考入吉林大學政法系。7年過後,敬大力碩士研究生畢業,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一幹就是20年,直到2006年調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擔任檢察長一職。和那個年代的許多考生一樣,當年一個近乎倉促的抉擇,就揭開了敬大力一生事業的開端。
1985年初,27歲的敬大力進入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檢察機關司法解釋工作。在研究室工作14年裡,敬大力從一般幹部一步步升至副主任。1999年轉往反貪總局任副局長。不到兩年,2000年8月,高檢成立全國第一個職務犯罪預防廳,他競崗成為首任廳長。
首任預防廳長 競崗上位
當時「競崗」在內地還是個新鮮詞,大家依然習慣於開展批評尤其是自我批評,在公開場合給自己「做廣告」多少有些靦腆。可競崗是個例外。局外人看來,能成為首任預防廳廳長是件無限風光的事情,而且高檢藏龍臥虎,候選人選顯然都不是等閒之輩,那場競爭頗有些群雄逐鹿的味道。
可談及往事,敬大力惜字如金,只是簡單地說演講時就陳述了自己的兩個優勢 —— 一是科班出身,又在研究系統工作了相當長時間,對法律較為熟悉;二是反貪總局的直接辦案經驗加深了對法律的了解,理論聯繫實際的工作經歷恰好契合了預防職務犯罪這個特殊崗位的需求。他在演講中說,要做「有理論的實踐家,有實踐的理論家」。這句話也成為他多年來的座右銘。
理論實踐並重 兩手皆硬
直到現在,敬大力仍堅持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是預防職務犯罪不可或缺的兩個元素。除此以外,開創的勇氣和謀略尤為重要。當其時職務犯罪現象愈演愈烈,且呈現出犯案低齡化和手段多樣化的趨勢,單憑事後查處已無法滿足現實需要,預防機制的建立迫在眉睫,這正是高檢決定成立一個專職部門的用意所在。然而,當時預防職務犯罪領域猶如一張白紙,全國檢察系統毫無現成經驗可參照,建立怎樣的運行機制、如何貫徹落實,都需要從零開始摸索。
敬大力走馬上任之初,上級對他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最短時間內打開局面且步入正軌。於是他迅速組建了一個僅十人的班子,人少但精幹,在整個高檢系統內年齡層次最低但專業素質最高,法學博、碩士比例居第一。
檢察機關很快與有關部委建立起對口預防機制,整合檢察機關的預防功能同社會化的大預防力量。同時推動地方立法,確定社會各方的預防責任,大力推動檢察工作規範化、專業化、法制化和社會化。其間,無錫市誕生了全國第一部地方性預防職務犯罪立法,而至今,全國省級人大制定的地方性預防職務犯罪立法已有10餘部。
規範防罪工作 打防結合
檢察機關傳統的預防工作中另一個現實問題是,各地根據經驗「開方抓藥」,並不統一規範。預防廳成立後開始總結各地經驗,逐漸規範預防工作的形式、內容、方法,並聯合檢察機關內部各個部門,如反貪、公訴、偵察、監督等,借鑒香港廉政公署的思路進行「打防結合」。
作為預防廳的開創者,敬大力只給自己評為「及格」,也不願回顧那些曾經打下的漂亮戰役。他認為,那時的嘗試事實上為全社會成功營造了標本兼治的氛圍,全國相關機構的建立和運行為後續工作奠定了較好基礎。如今預防職務犯罪自上而下全面鋪開,敬大力用「欣慰」二字來形容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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