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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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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禁止旅客 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1]

槍枝、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爆炸物品類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

毒害品

腐蝕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擾飛機上各種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等。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托運物品:

 指除上表規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和其他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的銳器、鈍器。   中國民航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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