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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網11日報道:因違規轉讓土地1298.75畝,造成土地地價款損失共1.8億元,並受賄61.931萬元人民幣、70萬元港幣,花都區獅嶺鎮原黨委書記黃桂財被控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黃桂財在擔任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黨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違規將應進場公開交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廣州市的三家公司,面積共計1,298.75畝,造成土地地價款損失1.8億元。
此外在2001年至2006年,黃桂財在擔任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鎮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61.931萬元人民幣、70萬元港幣。黃桂財對認定的部分受賄數額有異議,認為起訴書指控其構成濫用職權罪的事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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