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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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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10大消費陋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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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消委會提醒港人,在購買商品後,要取消費憑證,便於後期維權,圖為華強北一家手機賣場。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深圳13日電】在徵集500位消費者意見後,深圳市消委會13日公佈了深圳十大消費陋習,盲目相信廣告宣傳和商家的促銷活動,衝動消費;消費後不主動索要(保存)消費憑證;自身權益受損後,不及時主動維權等三項內容涉及港人。

 據介紹,在盲目相信廣告宣傳和商家的促銷活動方面,港人消費權益受損比較集中在美容、保健品、服裝、電子產品、減肥、增高等方面。

三項內容涉及港人

 據深圳消委會有關人士表示,在美容行業,深圳價格遠低於香港,故許多香港婦女都會到深圳美容。但由於她們對深圳這一行業並不了解,都只是聽信於宣傳廣告,對美容場所資質並不清楚。因此許多港人最後美容不成反險毀容。該人士說,在美容方面,消費者應防從眾跟風心理,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到正規的醫療機構找有資質的醫生就診。

不保存消費憑證

 消費憑證,例如收據、發票等,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依據,而港人來深購物,卻經常忽略這一點,造成了後期維權被動局面。據介紹,曾有一名港人華先生,在深圳華強北購買了一部手機,在使用2個月後壞了,當他到賣場要求退貨或換貨時,由於無法出示消費憑證,被商家以「該手機並非該賣場出售」為由,拒絕了華先生的要求,結果華先生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港人來深購物,多為買平價貨,由於價格不貴,在商品發生問題後,港人也由於怕麻煩而不及時維權。深圳市消委會人士說,雖然價格不貴,但港人仍應投訴,只有這樣,才能整治不法商販,淨化深圳的購物市場,為港人未來赴深購物,創造良好的環境。

 據悉,其餘的消費陋習分別為有意購買盜版和侵權產品;過度使用塑料購物袋;鍾情一次性消費品、食用野生動物、奢侈炫耀浪費型消費、在室內公共消費場所大聲喧嘩和吸煙、過分勸酒逼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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