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河南記者李鴻雲、李海紅13日電】整整10年,在經歷了被捕、被摘去脾臟、被判死緩和漫長的服刑等種種遭遇後,河南省舞陽縣農民郝金安的噩夢終於結束,但蒙冤十年索賠共計260萬未果。
據悉,1998年1月24日晚8時,4名自稱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台頭鎮派出所的警察把他帶走。那時一個同樣來自舞陽的礦工工友劉茵和被害,他成為首要懷疑對象。入獄10天內,他被打渾身帶傷躺在看守所裡。隨後,被送到醫院做了一個手術,左腹留下一條傷疤。直到幾天前,他才從醫生口中,得知自己少了一個脾臟。醫生表示,摘除脾臟大多因打傷所致。
1998年1月24日,郝金安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被逮捕。1998年11月18日,被山西省臨汾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犯有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去年12月18日,郝金安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取保候審,今年1月25日,在再審程序中,被宣告無罪。郝金安前後共被羈押3,618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