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閩台經貿合作特殊政策,鼓勵福建承接台灣產業轉移﹔
■賦予福建推動兩岸直接「三通」和人員往來的相關政策,推動福州、廈門兩港與高雄港的兩岸集裝箱班輪試點直航貨物實現通關入境;
■支持福建進一步擴大台商投資區範圍;
■實施更加優惠的貿易政策,促進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動;
■在福建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允許以人民幣和新台幣進行計價結算,兩岸銀行實現人民幣和新台幣的直接匯兌。